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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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
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是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简称粤环协)颁发的证书。该证书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承担环境污染治理业务的能力证明。
评价简介
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是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需求,对会员单位开展的、立足于行业自律的自愿性第三方评价活动,是按照规定的指标和程序,对广东省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的能力及范围等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评价范围
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与振动、污染修复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五个专业类别。
评价分级
甲级、乙级、临时三种等级。正式评价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临时评价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2个月内,持证单位应向省环保产业协会申请正式评价证书,经评审通过后予以颁发正式评价证书,暂时达不到转正要求的持证单位可申请延长临时评价证书使用期一年;延期期满后仍达不到转正要求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申请条件
1.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资格;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具备承担与评价等级能力;5.具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6.具有境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业绩;7.具有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及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咨询电话
199 0227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