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行业评定管理办法(修订)》,取得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持续从事环境监理工作,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并且每年接受相关的继续教育,在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的1年内提交相关换证材料可进行换证。现将换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取得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的技术人员。
二、到期换证材料
1、换证申请表(见附件1,加具公章);
2、有效期内持续从事环境监理及相关工作、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的证明(见附件2,加具公章);
3、有效期内接受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三年内不少于36学时的继续教育);
4、身份证复印件;
5、旧证书原件;
6、大一寸近照两张(背面备注人员姓名,底色不限)。
材料1的word文档电子版发至邮箱:98742031@qq.com,材料1-6纸质版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8楼18A室,陈诗良020-83516859收。
三、其他说明
1、环境监理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学的方式进行。学习人员可登录广东环保教育网(www.gdhbjy.com)注册,学习【环境监理技术人员专题课程】,学习完毕后申请学时证明。
2、证书有效期到期后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给予换证,需重新培训考证。
3、常年办理换证,换证时长约1个月,各单位可于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将换证材料汇总齐全后交寄我会,证书更换完毕后,会根据《换证申请表》证书领取方式通知取证或快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诗良
电话:020-83516859 传真:020-83549912
邮箱:98742031@qq.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8楼18A室
附件:1、换证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2月6日